8月28号,申请执行人魏某等人将一面书写着“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字样的锦旗送到靖宇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感谢执行法官热情、高效地执法,使其顺利拿回血汗钱181794元。魏某激动地说:“原以为拖欠的运费再也要不回来了,全靠执行法官的帮助,让我们拿回了血汗钱。请收下这面锦旗,你们当之无愧。”
据悉,2016年,申请执行人魏某等八人受雇于靖宇县景山镇鑫源铁选有限责任公司为其运送铁矿,后因被执行人靖宇县景山镇鑫源铁选有限责任公司未完全履行运输合同中给付运费的法律义务,魏某等人遂向靖宇法院寻求司法救济,该案经靖宇法院依法调解结案,随即进入执行程序。在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铁粉100余吨,遂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铁粉进行扣押,拟进行公开司法拍卖。被执行人迫于法律威慑力,担心铁粉经司法拍卖会得不偿失,遂主动联系买方,向执行法官表示愿意用变卖铁粉所得货款一次性清偿其拖欠的运费。执行法官遂第一时间驱车赶赴铁粉所在地,依法监督被执行人变卖被扣押的铁粉,经过现场测重,铁粉变卖所得货款刚好抵偿申请人的申请执行标的额,被执行人当场将所得货款打入靖宇法院账户,执行法官成功为申请人魏某等八人讨回血汗钱共计181794元。至此,该“系列案”得以顺利执结,有效地保障了各申请人的合法权益。